1.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,但已經取得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或《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》的應聘人員,可按照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或《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》上的學段、學科,并依照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有關要求報考相應崗位。在簽訂《河北省202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協議書》前須取得并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。如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,可約定1年試用期,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學段、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
2.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(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)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[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(NTCE)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“受到疫情影響”欄標注為“是”],也可以參加特崗教師招聘,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(NTCE)成績單中體現的學段、學科,并依照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有關要求報考相應崗位,成績單不能體現學科的可報考不限學科的崗位。通過招聘的人員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,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,在簽訂《河北省202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協議書》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,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學段、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